被控电信诈骗罪的29名台湾人星期四(12月31日)在北京被判处14年到4年半不等的刑期。他们2019年6月被从西班牙押解到中国大陆。
北京第一中级法院表示,2016年6月至12月,各个被告在西班牙组建诈骗犯罪集团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,冒充出入境管理局、公安局及检察院工作人员,虚构受害人涉嫌犯罪要接受审查,诱使他们按照要求转账或汇款,先后骗取14人的共617万元人民币 (约合941,985美元)。
法院称,由于被告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从宽处理。
台湾陆委会表示,大陆应给予被告的台湾民众各项司法权益保障,并应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,提供家属探视的便利。台湾方面一直抱怨中国缺乏正当的法律程序,对被关押在中国监狱中台湾人受到的虐待表示担忧。
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星期四说,台湾方面向来主张应该通过各方合作,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犯罪,并将相关涉案台湾人带回台湾依法进行侦讯审判。
邱垂正再次呼吁大陆方面,双方应在过去既有的合作基础上继续合作,共同打击跨境电信犯罪。同时,通过两岸治安机关合作,溯源追查,才能将幕后主嫌绳之以法,从源头彻底瓦解犯罪集团,以保障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。
据台湾政府的数据,近些年有数百名涉嫌电信诈骗的台湾人从非洲、东南亚和欧洲等地被遣返到中国大陆。中国方面辩称,这些台湾人士涉嫌欺诈中国人,因此应该在中国法院受审。
中国将台湾视为其一个省份,而不是拥有主权的国家。而大多数国家承认“一个中国”的政策,因此,他们只跟中国大陆保持各种关系,包括司法引渡遣返等。
台湾和中国大陆2009年4月签署了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,这是1949年台湾、大陆分治以来两岸首次签署这样的司法协议。协议内容包括应对方要求遣返犯罪嫌疑人。不过,2016年民进党执政后,中国大陆几乎中断了与台湾的司法互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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